近日,富平县纪委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县国庆期间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作出专题部署。
从9月27日开始到10月7日结束,重点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务实过节情况,要求各镇区、各部门重点检查五种情况,即:本单位、本系统公车封存情况;有无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有无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有无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有无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等。同时,积极配合省、市纪委开展以“五个一批”(组织开展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廉洁过节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安排专人成立检查组,纪委(纪检组)组织好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围绕检查重点,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掌握的薄弱环节,采取灵活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坚决禁止对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同时,县纪委成立了3个检查组,随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富平县纪委 宁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