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 ,有力推动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 。
加强自身建设。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态度,完善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组织体系覆盖化、廉政建设制度化、业务工作程序化、文书档案标准化、硬件设施配套化“五化”举措,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了委局各科室工作流程和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工作职责,使各自行使职责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制定了《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暂行规定》、《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等委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纠正纪检监察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通过自上而下的“自我净化”,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深化作风建设。对各镇(管区)、各部门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了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突出上班纪律、值班备勤、履行职责、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出入娱乐场所等内容,开展明查暗访。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都要对各镇、各部门单位节假日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1次,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2起、党政纪处分7人。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突出查办案件在纪检监察机关的主导地位,加大执纪监督和惩处问责力度。加强案源排查和目标初核,系统梳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筛选、统一管理。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根据案情需要,确立案件主办责任人。主办责任人对选定办案人员、确定初核范围有建议权,对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调度有决定权,对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情况有监督权,同时对案件调查全过程和调查结果负总责。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420件,初核违纪案件363件,立案56起,结案56起,党政纪处分79人。(富平县纪委 郑晓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