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富平县纪委对该项工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采取五项措施,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突出查处重点。对近年来查办案件的类型及其占比进行综合研判,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受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确保初核率、立案率、结案率比往年有明显提升。严肃查处当前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五类“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工作懈怠、推诿扯皮等不良作风问题;二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购物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四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巨贪”等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包庇袒护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落实好两项工作任务。一是以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这项工作任务需要由各镇办、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在较长一个时期坚持不懈地抓,工作中要特别注意的是,此项工作不仅仅是县纪委要抓,县直部门更要重视抓好所属窗口服务单位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此项工作也不仅仅是紧盯“三多村”,镇办的七站八所也要特别重视。二是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着力点,尽快组织开展一批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专项整治,让群众直接感受到工作成效。具体讲,就是三个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一是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兼职取酬查纠工作,查处一批中央八项规定之后的仍顶风违纪和不收手、不收敛等典型问题;二是深化民生监督正风护民行动,在涉及民生领域开展惠民政策落实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等专项治理活动,查处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典型问题;三是以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全面整顿干部作风,查处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之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下瞒上等不良作风问题。
搞好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实现问题线索顺畅移交,执法监督信息利用共享,切实形成纪律审查工作合力。着力解决镇办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调查取证难,职能部门配合难等问题。特别是非党村组干部处理难问题,一直是纪检机关办案的薄弱环节,要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和经济侦查等方式,弥补处理难的困难和不足。
强化执纪问责。对协作区、镇办纪委查案工作不力的,落实纪检干部“上挂下派”要求不到位的,农村(社区)问题底数不清或未完成查处任务的,由县纪委约谈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被约谈人员,要记录在案,仍不整改的,全县通报批评,或提出组织调整意见。对被市纪委跨级约谈的,将视情节提出组织调整意见。要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不断深化三转。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县纪委要加强对镇办纪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保障,促进镇办纪检干部聚焦主业,切实履行职责。纪检干部的“上挂下派”要抓实,要通过传帮带提高镇办查案水平。在实施中,还要注意“上挂”和“下派”人数相当,不至于因此而影响某一方面的工作。在专门培训上,要有重点、讲实效,注重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有效结合,重点突出查案谋划、调查取证、谈话技巧、查案文书等内容,形成纪委派员跟案学习常态化机制。(富平县纪委 赵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