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四项举措,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召开专题会议。4月上旬,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传达市纪委会议精神,通报2015年工作情况,组织3个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交流发言和1个“零查处”镇纪委表态发言,对全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摸排问题线索。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从上级交办、执纪执法机关移送、媒体披露、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执法监察等渠道,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作用,及时掌握群众利益诉求,积极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突出整治重点。紧抓时间节点,上下联动,对餐饮、娱乐、商场、超市等消费场所公款消费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随机核查。组织召开线索转办会,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倒查公款接待、公款购买烟酒等发票102张,对存在问题严查快处,督促整改。
强化工作举措。推行“上挂下派”制度以来,先后下派县纪委干部到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纪律审查14人(次),镇(街道)、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25人(次)到县纪委跟案学习。加大协作区纪律审查力度,成立6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由7名领导、13个室(办)包联16个镇(街道)、79个部门和单位,同时建立纪律审查人员库,整合资源,增强力量,6个工作协作区转办问题线索8起。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纪检、检察、公安、法院、审计等部门联系,审计局移送1件,信访局移送1件,民政局移送1件。
截至目前,先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件,党纪处分3人。 (富平县纪委 雷向锋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