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县营造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主要做到了“五个强化”。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认真研究部署。召开了第十七届七次纪委全会,回顾总结了2015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专题常委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县级领导主动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镇办,听取工作汇报、开展廉政教育,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每逢大型会议,都要专门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逢重要节假日,都要下发文件、严明纪律,查处“三公”消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层层落实责任。与各镇办、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11位县级领导和28个承办部门、34个协办单位,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职责,建立了县级分管领导负总责,牵头部门负直接责任,分管科室抓具体工作的责任制落实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体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修订和完善了责任制考核方式和机制,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督促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2015年全县目标责任考评结果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县教育局等3个问题突出单位直接降为最低等次。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邀请专家学者和省纪委领导,对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和《准则》《条例》辅导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开展“廉政教育月”、“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严明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党章》”知识测试等活动,筑牢了各级思想防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和“手抄党章100天”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开展了“传承习老精神、当好红色传人”等活动,充分利用廉政微信平台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推送廉政微信、短信8000余条,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内涵,营造了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保障,以富廉办发1号文件印发了《富平县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行“两个责任”签字背书、领导干部写实、责任制报告、台账管理等“四项制度”,对各镇办、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细致化要求,确保工作“留痕”。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落实情况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倒逼责任制落实。制定和完善了《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案件移送暂行规定》,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制定了《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暂行规定》和《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在信访举报件和转办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对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件125件,初核124件,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改进监督检查办法。各镇(街道)、部门纪委(纪检组)完善制度,明确纪律要求,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工作状态、工作作风进行常态化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设立了领导干部去向公示牌、干部作风问题监督举报提示牌和业务流程公示牌,设立作风建设举报箱279个;县作风办持续加大对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49个,现场纠正问题28个。向4个镇(街道)、11个部门下发问题反馈、整改处理通知书15份,涉及问题21个,现已全部上报销号;重要节点督查,联合公安、税务、工商、食药等部门,对部分大酒店、超市、特产店、KTV、娱乐场所等进行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午餐饮酒、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购物等顶风违纪行为。先后对教育局等2名党员干部酗酒闹事行为的问题进行查处,给予2名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
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案件查处。召开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通报2015年工作情况,组织三个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交流发言和一个“零查处”镇纪委表态发言,对全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全县16个镇(街道)、64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资料不全、台账不完善等问题,现场责令纠改问题37个;加大对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在落实惠民政策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如淡村镇南社村新三组组长武平均,违反国家粮食直补政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淡村镇西盘村、刘集镇十字村、卤泊村等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全县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5起,结案25起,党政纪处分37人。核查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3起、信访件251件,党政纪处分23件29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起,党政纪处分18人,挽回经济损失48.99万元。 (富平县纪委 赵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