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富平县认真学习贯彻渭南市委《关于加强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三方入手”,积极推进全县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从认真学习入手,把握工作要求。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在镇(办)换届予以落实。县纪委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协调,共同研究落实举措。县纪委要求各领导、各室认真学习《意见》全文,领会和掌握组织设置、任免程序、职责定位、教育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要求,为强化督促指导、推进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奠定基础。
从座谈调研入手,掌握基层实情。县纪委召集镇(办)党委(党工委)书记召开专题座谈会,详细了解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划分,由县纪委领导牵头,包联室参与,对镇(办)纪委(纪工委)的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镇(办)纪检组织工作情况。
从严格标准入手,积极推进落实。组织设置方面,全县16个镇(办)纪委(纪工委)在设书记1名的基础上,设副书记1名,兼任镇(办)监察室主任,按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配备。任免程序方面,严格落实《意见》中提出的“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首先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出人选,然后县委组织部就提名人选听取镇(办)党委(党工委)意见,最后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首先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听取镇(办)党委(党工委)意见后提出人选,然后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干部交流方面,认真落实《意见》中提出的“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满5年的有计划地交流”的要求,在镇(办)换届中,进一步加大交流、转岗力度。培训锻炼方面,去年以来,先后组织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参加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新《准则》和《条例》辅导培训、全市乡科级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等6期,抽调镇(办)纪检监察干部52人(次)参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纪律审查,实施以案代训。办公条件方面,县纪委和镇(办)党委(党工委)积极采取措施,为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镇(办)纪委(纪工委)基本上达到“四有”要求(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交通保障)。(富平县纪委 雷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