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认真贯彻省市纪委要求,共对8批127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廉政测评、廉政谈话、廉政考试、廉政鉴定等四道专项“廉政体检”,全方位了解拟提拔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深层次专项“测廉”。由县纪委、监察局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度廉政考察。在考察对象单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要求参会人员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体干部、 “两代表一委员”、单位服务对象代表、下级单位干部或村干部组成,全体参会人员在会上填写考察对象的廉政状况测评表,对考察对象廉政状况及抓廉政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多对一谈话“访廉”。由考察组成员与参会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详细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廉政方面有关情况,要求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个人廉洁自律、社会交往、治家情况等方面提出是否存在问题的明确意见。
全方位综合“鉴廉”。由县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9个科室负责人针对考察对象重点围绕涉及信访举报、接受纪律审查、受到党政纪处分等情况进行鉴定。
严把关以考“促廉”。坚持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对拟提拔和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按程序提拔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考试成绩报市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资料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富平县纪委 长瑜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