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富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省市纪委全会、县委十七届十二次全会和县十八次党代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严查违纪案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
夯实“两个责任”。制定下发《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全年任务划分为7个方面35项内容,明确了委局领导、责任室和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责任。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分工,划定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并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平时了解、阶段检查、半年考核、工作例会、述廉述责、年终考核范畴。先后由委局领导带队,包联室参与,深入镇(街道)、部门督查78场(次),纠改问题156个,从严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
强化正风肃纪。常态化督查镇(街道)、部门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开展明察暗访81场(次),发现问题69个,现场纠正24个;下发明察暗访问题反馈、整改处理通知书15份,训诫谈话5人,书写检讨20人,所涉单位全部整改到位。随机核查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先后倒查公款接待、公款购买烟酒等发票102张。严肃换届纪律,认真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严格程序办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召开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编发通报2期,通报典型案件8起,并配发学习通知,督查跟进。先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起,党政纪处分63人,挽回经济损失189.2万元。
严格执纪审查。制定《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暂行规定》和《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在信访举报件和转办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对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移交问题线索11起。今年以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495件(次),初核问题线索219条,立案89件,结案8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6人。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格执纪、加大审查力度的同时,坚持警示教育在先,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先后警示训诫21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78人,占处分总人数74%。全面完成省委第二巡视组转办的3起问题线索、251件信访件核查任务,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警示训诫17人。
推进体制改革。制发《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县推行“两个责任”签字背书、领导干部写实、责任制报告、台账管理等四项制度。制发《关于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纪委(纪工委)组织设置、任免程序、主要职责和经费标准等。会同县委组织部,交流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5人,新提名7人,转岗4人,配齐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先后对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党校、住建局、农发办等7家单位12名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了任免。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二轮调整方案,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已经到位。制定出台《富平县党政领导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支持保护干部恪尽职守、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提供制度保证。
开展廉政教育。“富平廉政”微信平台活跃关注5436人,杂志式推送内容1599条,受理投诉举报45起。以“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建立组合式廉政教育模式,先后有8批500余人接受教育。组织开展第九个“廉政教育月”活动,以“学习两项法规、做遵规守纪党员”为主题,重点开展集中宣传、集中学习、征文、警示教育、“一把手”讲党课、廉洁齐家教育、自选廉政教育等七项活动。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赴富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实施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1批159人,18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向县纪委申报了婚丧嫁娶事宜。组织举办全县“建党95周年 党规党纪电视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浓厚“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氛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加强队伍建设。配合市委考察组,完成县纪委换届选举工作。修定机关相关制度,制定各室(部、办)主要职责,明确各同志岗位职责,开展“如何干好纪检监察工作”调研讨论活动,在全县推行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月工作例会制度。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4次专题学习讨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机关干部每人手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邀请省、市纪委领导,就《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和运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宣传报道和信息写作等内容,对全县1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县纪委新进班子成员和新任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赴市上参加业务培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控约束,要求干部认真践行“四个铁一般”要求,严格遵守《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和机关各项制度,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及时撤换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2017年,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形成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三个富平”、加快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富平县纪委 雷向锋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