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严查违纪案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水平,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夯实“两个责任”。印发《富平县“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痕迹管理办法(试行)》,在镇(街道)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32个镇(街道)、部门党组织书记2016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点评,约谈2016年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中单项工作被扣分的1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去年10月份以来新任转岗的15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制发《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划分为6方面17项内容,明确了县纪委、监察局各领导、各室(部、办)和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责任。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分工,划定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
持续正风肃纪。开展“双节”期间“节日腐败问题”检查,下发问题反馈督办单11份。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统领,以“五查四整三提升”为抓手,在全县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针对2016年政风行风测评群众反馈意见,向有关单位发出督办单47份,大部分单位已报送整改措施。先后向镇(街道)、部门、基层站所发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醒卡1500余份,明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今年执纪审查的重点,集中两月时间,严查死盯。采取县纪委常委牵头,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排查等方式,先后核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滥发钱物、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问题5起。先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起,党政纪处分14人,挽回经济损失118.15万元。
强化执纪审查。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制发《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规范表册》,完善充实机关谈话点建设。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调整和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严查扶贫领域、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先后查处违规享受低保、违规享受贫困家庭助学贷款、违规贴息贷款等案件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追缴违纪资金8.3万元。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索67条,立案 27件,结案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警示教育在先,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先后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6人,占处分总人数87%。
推进体制改革。制发《2017年全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组任务分工方案》和《改革任务分解一览表》,提出14项改革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 富平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组)2017年改革任务台账》(共11项)和《富平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组)2017年改革任务亮点台账》(共3项),明确改革任务进展要求、成果形式、完成时限、完成情况、对应中省市文件及出台时间等内容。会同县委组织部,先后对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卫计局等7家单位8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任免。
深化廉政教育。协调广电中心、综合执法局在县电视台、LED屏播放市纪委征集的12部廉政公益广告。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工作,制发《2017年委局机关宣传报道考核办法》。向市纪委报送案件剖析、忏悔录、现身说法材料各一份,征集《打铁还需自身硬》体会10篇。先后组织4批66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创建“富平廉洁勤政日课”微信公众平台,组织举办启动仪式,分发专用笔记本,工作日内推送“每日一课”,精心编辑必修课和选修课,使党员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并受理干部群众投诉举报。
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县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四化”建设,推行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月工作例会制度。召开领导班子“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有序更新和不断充实机关执纪审查设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梳理各室(部、办)主要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富平县纪委 雷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