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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运用“三项机制”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5 14:43

  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紧扣“学”“建”“树”三个环节,将学习运用“三项机制”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抓学习,提升认知水平。坚持把“三项机制”应知应会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必学内容,通过全干会集中学、党小组组织学、党员干部个人学,以及推送“县纪委党员微信群”“富平廉洁勤政日课”等方式,采取记写笔记、座谈讨论、撰写心得、开展测试等途径,不断加深党员干部对“三项机制”的熟知和理解程度,为学习运用“三项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打牢思想基础。 

  建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照中、省、市纪委有关工作精神和县委“三项机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富平县纪检监察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富平县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和能进能出实施细则(试行)》《富平县纪检监察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富平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和《富平县纪检监察系统追赶超越工作方案》《富平县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点评办法》,健全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使“三项机制”成为纪检监察干部选任、管理、考核等“制度链”的内核,使工作开展有据可依。 

  树典型,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三项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绩效考核、评星定级中的导向作用。先后将政治品质合格、业务技能过硬、工作实绩显著、群众口碑良好的4名室主任和2名干部推荐提拔重用,对2名室主任进行轮岗,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今年以来,先后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核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挽回经济损失153.23万元;核查“三个助力”领域违纪问题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痕迹管理工作法”“富平廉洁勤政日课”“纪检监察工作‘四化’建设”等亮点频显,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富平县纪委 雷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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