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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8 10:20

  为持续纠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现就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宫里卫生院院长宋友锋,违规给医院大夫和职工发放补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发放的补助被收缴。

  2、流曲镇南董村原村委会主任常养民,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老庙镇兰山村党支部委员兼四组组长杨明轩,违规用本村垃圾清运车为本人私自拉运物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张桥镇中心学校校长李顺民,超标准支出差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准支出资金被追缴。

  5、王寮卫生院医务科长邓翔,在其父逝世三周年纪念时,违规告知管理对象并收取礼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城关街道办东渠村青宁组组长汪新民,用组上公款购买香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县交警大队副主任科员徐志林,违规为其孙操办满月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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