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双节”氛围,现就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李广宪,用公款购买香烟,给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滥发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军干所所长程念峰,以参观学习为名借机旅游,用公款购买香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孟卫安,以值班补助名义给单位职工发放补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曹村镇政府干部王孟惠,违规为其女举办升学宴,收取包联村干部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已退还。
5、县石川河管理总站站长王正主,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齐村镇董南村党员侯玉贵,违规为其孙子举办升学宴,收取部分亲朋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县地税局梅家坪税务所干部殷军旺,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