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在全县推行“一单一书一账一评”制度。按照“清单明责、痕迹履责、台账记责、考评问责”的思路,形成了明责、履责、记责、问责的“连环扣”,层层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一单”明责。“一单”即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先后向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将主体责任具体化、任务化、明细化,以推动主体责任贯彻到位、传递到位、分解到位、落实到位。
“一书”履责。“一书”即《富平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志》。以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痕迹管理工作法”为主线,深化领导干部写实制度,向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发放《富平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志》,确保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盲目、落实工作有记录、监督检查有台账、责任追究有依据。
“一账”记责。“一账”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中的台账管理制度为依托,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大类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各项工作印证资料与所对应的文件按序号编排,一一对应、相互印证。6月份以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94个单位规范台账管理并完善印证资料。
“一评”问责。制定《富平县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先后组织了上半年和第三季度考核点评工作,同时,在纪检监察工作追赶超越推进会上和党风廉政建设半年点评会上对14个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富平县纪委 温耀锋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