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齐村镇安乐村支委、村委副主任李铜川,虚报冒领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资金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薛镇草滩村党员张双琪,在参与本村退耕还林面积统计中,通过虚报面积,违规领取退耕还林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老庙镇南昌村支委、三组组长张稳乾,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家属设立账号,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庄里镇双岭村元陵一组组长张庆征,将村组部分承包地、荒地登记在自己名下,违规领取粮食直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刘集镇吕当村监委会主任谭玉宽,违规为家属办理民政临时救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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