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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四字诀”治理群众身边“微腐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30 16:38

  张桥镇甘井村会计兼五组组长李闯利,违规收取群众庄基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老庙镇尹家村党支部书记田继芳,负责的贫困户房屋修缮工作不扎实、进度缓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富平县通报的部分 “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7年,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通过念好“四字诀”,坚决惩治违纪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先后核查群众身边“微腐败”案件1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批46件。

  摸排线索求“广”。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从上级交办、执纪执法机关移送、媒体披露、下乡寻访、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渠道,认真排查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定期进行梳理。 

  惩治重点求“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脱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联合财政、扶贫、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地毯式”“多轮次”“机动式”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克扣截留、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问题。 

  执纪监督求“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整合全县16个镇(街道)、54个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力量,组建4个执纪审查工作协作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通报警示求“严”。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加大公开曝光的力度和频次,形成有力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开展警示教育,“面对面”剖析违纪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目的。(富平县纪委 雷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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