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薛镇政府主任科员辛双牢,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不及时、排查不到位,导致底店村南中组废弃养鸡场内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杨俊朝,利用职务影响为家属和社会车辆运输经营提供便利,工作中对待职工态度粗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孙新民,利用工作便利,在监管对象所经营的商店赊欠香烟、副食,向监管对象借款,为监管对象服务时设卡为难索要好处费,执法检查中未制作相关文书、未开具发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还商户。
4、县合疗办监督股股长李伟,工作不细不实,对定点参合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出现违规套取合疗资金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富平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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