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扎实履行‘两个责任’,一刻不停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富平县制发《关于全县2018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关情况的通报》,持续传导压力,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这是该县今年以来制发的第3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通报,在肯定前三季度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落实履职写实制度、推动“三重一大”事项痕迹管理制度高质量发展3方面点评剖析有关单位在履行“两个责任”中存在的9项问题,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管党治党‘施工队长’,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并从提升政治站位、明确形势要求、狠抓工作落实3方面廓清今后工作方向。
在抓“面”的同时,该县把抓“点”作为推进整改的有力抓手,坚持抓“面”与抓“点”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向问题相对突出的刘集镇、发改局等6家单位制发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整改通知,“点对点”把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精准传导到党委(党组)。据悉,这是该县今年以来制发的第4批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整改通知。
通过从“面”“点”两方面不停歇不松劲地传导压力,该县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越夯越实,党委(党组)对纪委(纪检组)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也越来越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立案审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14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4人,其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实施党内问责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1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富平县纪委监委 孙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