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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持续正风肃纪 用心擦亮“金色名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4 11:04

  制定出台《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强化顶层设计,带头纠“四风”;组织开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专项治理,全力推动正风肃纪不断向纵深发展;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持续纠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对动贫困群众“奶酪”的严惩不贷…………

  今年以来,富平县按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一刻不能停、半步不能退”,始终将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下延伸、向实着力、向深发展,实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正风肃纪全覆盖,全力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夯实主体责任,牵牢抓实正风肃纪“牛鼻子”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持续正风肃纪,主体责任也在党委。富平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顶层设计,带头纠“四风”、强作风。以县委名义,印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就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等7方面工作落实提出细化要求;出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对持续纠治“四风”,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紧扣重要节点,强化安排部署,组织推动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对标工作要求,积极跟进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全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纵深发展……”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点评会上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吹响这样的“号角”。言出纪随,寸步不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新形势、对标新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以作风问题为突破口,持续用力,靶向诊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紧扣重要节点,坚持一锤接着一锤敲

  廉不廉,看过节。县纪委监委坚持和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力求环环相扣、步步为营、久久为功。

  盯紧法定节假日。围绕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先后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79个,摸排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7条;分6批次向63家单位反馈整改问题100个,诫勉谈话18人,书面检查6人,批评教育20人,谈话提醒8人,完善制度27项。

  聚焦敏感时期。8月份,针对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县纪委监委通过“富平县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群”“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工作群”及时推送《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并在“富平廉洁勤政日课”微信公众平台和《富平廉政网》发布“操办升学宴 切记有红线”提醒。同时,由委领导带队,随机抽调干部14人,联合县公安局、县广电中心,成立明察暗访组,对城区内部分酒店及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仔细排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和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线索,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从严婚丧嫁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工作,要求副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在向本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申报婚丧嫁娶事宜的同时,及时由本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向县纪委备案,以利随时督查,既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一级做给一级看,又督促“绝大多数”及时“跟进看齐”,向细处要求,往深处用力,实现全面从严。截至目前,全县正科级干部向县纪委监委申报婚丧嫁娶事宜28起,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备案36起。

  开启“3+1”专项治理,持续加力纠“四风”

  在保持查纠“四风”问题劲头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从“划重点”“抓落实”“夯责任”入手,在全县组织开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专项治理,推动正风肃纪不断向纵深发展。

  全面研判“划重点”。在严格落实省市纪委3项“规定动作”要求的基础上,对标9大类型,对2017年以来全县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确定公车管理问题作为“自选动作”,形成“3+1”专项治理内容,即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查处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和报销个人花费,查处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同时,对上述4方面问题表现形式进行了细化明确,既便于检查人员操作,又便于各个单位对标,不断增强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层层紧盯“抓落实”。坚持“一级盯一级”“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由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亮剑”;由县纪委监委各领导带队,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划分,对包联镇(街道)、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过筛子”方法,逐单位、逐内容排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成立明察暗访组,在全县范围内督查,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重要路段设卡,深入酒店对公职人员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排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强化问责“夯责任”。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推动不力、无进展或进展缓慢、无印证资料(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等)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重点进行督查,对出现顶风违纪、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坚决追究“两个责任”;对徇私枉法、接受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宴请、私自处置问题线索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据党纪党规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批次13起13人。

  围绕中心工作,以作风转变推动任务落实

  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事不避难、义不逃责,进一步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效,以强力监督推动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推动和保障任务落实。

  助力扶贫脱贫。在全县16个镇(街道)、268个行政村张贴《通告》,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鼓励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专门给全县16个镇(街道)和脱贫攻坚“八办五组”14个牵头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写信,并与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共同向县纪委监委签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承诺书》,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由委领导牵头,成立3个检查组,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深入贫困户家庭,走访当地群众,排查问题线索。同时,利用元旦、春节、端午等法定节假日,对扶贫政策落实,驻村干部在岗以及包联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传导压力,拧紧“螺丝”。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3件,其中立案67件(县纪委监委直查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约谈16起1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批次10件11人。

  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等室(部、办)相互配合、共同发力的涉黑涉恶违纪问题查处工作机制。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拓宽方便群众监督举报的便捷途径,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件。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定期与政法等机关沟通衔接,互通有无,筛查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参与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县纪委向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安机关摸排问题线索8件。截至目前,查处涉嫌涉恶问题1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营商环境、聚焦追赶超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寸步不让纠“四风”、转作风。切实助力“四城联创”工作,对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县审计局、县文物旅游局、县规划局等13个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10+3”行动督查,摸排问题线索2条,了结2条。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7条,诫勉谈话8人。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59件,其中立案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约谈5件5人。

  策马扬鞭未下鞍,重整行装再出发。富平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将牢记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三个富平”建设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富平县纪委监委 雷向锋  同增锋  王晓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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