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富平县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聚焦主业主责,精准把握、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既常态化管住了“大多数”,又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担负起了党委的“助手”,当好了党章党规的“守护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显实效。
以上率下压责任。富平县纪委精准运用督执纪“四种形态”,各基层党组织聚焦十九大精神,党委(党组)书记扛牢责任,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 、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形成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压实了管党治党责任。各基层党委把“四种形态”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提醒、监督管理之中,对发现苗头马上管,增强履责的主动性。
抓早抓小成常态。富平县纪委把“四种形态”作为完整的监督执纪链条,在把握好其内在关系的同时,着力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下实功,把纪律规矩挺在前,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将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各基层党组织结合集中学习、讲授党课、党员统一活动日、撰写心得、专题讨论等方式,广泛开展提醒谈话,在谈话中做到了“三必谈”(巡察发现问题必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必谈,纪委梳理反馈问题必谈),通过构建“谈话”机制,做到预防在先、教育为主、事前监督,让党员干部认识自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今年以来,批评教育、谈话函询459人次,占比49.1%;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436人次,占比46.6%。
精准执纪快处置。在精准把握、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中,富平县突出监督执纪重点,既正确把握“大多数”,又突出重点人、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惩处“少数”和“极少数”。重点核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精准发力“拔烂树”,围绕“少数”“极少数”,加大惩处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让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持续释放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纪律重处分21人次,占比2.2%;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0人,占比2.1%。(富平县纪委监委 张毅 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