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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气正好扬帆——富平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6 16:33

  巩固和拓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落实成效,抓牢抓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强化作风建设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动贫困群众“奶酪”的严惩不贷……

  2018年,富平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一抓到底正风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夯实“两个责任”,不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县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郭志英为夯实“两个责任”指明了方向。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全年8方面21项工作任务;制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为全县各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提供基本遵循;严格落实省市委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部署,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水平。

  县纪委监委扎实履行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细化8方面21项工作任务,明确35个牵头单位职责,促进全县从严治党形成“目标一致、责任一致、步调一致”工作格局。提醒和督促县级四大班子,各单位党委(党组)更新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时代化、具体化、明晰化。推行“三重一大”事项痕迹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由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力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作为夯实“两个责任”的基础性工作,编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志》,每季度集中检查;要求各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载体上签字背书;定期收集并审核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以“四个+”模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主体责任考核+监督责任考核,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线上考核+线下考核),不断激发追赶超越内生动力。先后开展季度考核4次,制发督促整改通知44份,及时将压力传导给责任落实不力的42家党委(党组),问责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宽松软案件22起31人。

  持续正风肃纪,不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全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纵深发展……”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点评会上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吹响这样的“号角”。

  言出纪随,寸步不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盯紧法定节假日,围绕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先后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分6批次向63家单位反馈整改问题100个,诫勉谈话18人,书面检查6人,批评教育20人,谈话提醒8人,完善制度27项。全年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

  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明察暗访组,对城区内部分酒店及娱乐场所突击检查,仔细排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和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线索,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工作,要求副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在向本单位纪委(纪检组)申报婚丧嫁娶事宜的同时,及时由本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备案,全年正科级干部向县纪委监委申报婚丧嫁娶事宜28起,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备案36起。把严禁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出台“八条禁令”,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业)。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成立3个检查组,深入贫困户家庭,走访当地群众,排查问题线索。全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4人,其中扶贫领域违纪案件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定期与政法机关沟通衔接,筛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处违纪问题1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聚焦营商环境,对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文物局、规划局等13个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立案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

  强化审查调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要牢固树立‘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忧患意识,下大气力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推进会上强调。

  强化审查调查,切实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采取节点督查、重点检查、阶段抽查、专项治理、本级巡察等方式,发挥包联督导、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作用,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微腐败”等领域开展审查调查。规范完善《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办法》等制度,明确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流程,建立统一台账,加强管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架构内移送问题线索99条,立案54件,结案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县纪委监委全年受理信访举报596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初核问题线索813条,立案448件,结案4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7人;查处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2件3人,留置3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处理101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538人次,占比53%;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436人次,占比43%;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21人次,占比2.1%;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0人,占比1.9%。

  强化廉政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莲因洁而尊、人因廉而正”“算好人生七笔账、一生清廉一世福”……在曹村镇1.5公里长的“廉政文化一条街”上,50余面廉政文化墙吸引着党员群众驻足观看。这是该县丰富宣传载体、强化廉政教育的一个缩影。

  升级改版富平廉政网,创新“富平廉洁勤政日课”微信公众平台,新开设《清廉之音》《纪检人·践悟》等原创栏目,全年推送学习内容981篇,活跃关注1万余人。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对全县6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在电视台开办《从严治党大家谈》栏目,聚焦“关键少数”,紧扣“从严治党”,让各镇街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谈认识、谈责任、谈举措,集中展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体会见解,并将访谈录编撰成书印发。组织4批59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对3899人出具廉政审查(鉴定)意见。扎实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集中宣讲40余场、受众3200余人。组织全县100余名正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赴富平监狱,50余家单位1500余名副科级及普通党员干部参观县纪委监委办案留置点,接受警示教育。

  高举巡察“利剑”,坚决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落到实处

  “按照作风建设专项巡察要求,我公开表态,敬请社会各界监督……”作风建设专项巡察以来,已有60余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走上荧屏,对照全县重点工作,立足本职,就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公开表态,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完成常规巡察两轮次,巡察党组织23个,发现问题线索723条,常规巡察覆盖率42.5%。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着力8项重点工作,发现问题356个,即查即改348个,移交县纪委核查8个。与市委巡察组开展联动巡察2次,对司法局党组开展“对口式”常规巡察。

  下大力气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修订《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计划》,制定《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厘清巡察各方责任,完善巡察组工作规范,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完成四轮对36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和铁腕治霾、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90条,其中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162条,承办中省市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53条。

  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执法“铁军”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和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和全体巡察干部向宪法庄严宣誓。

  坚持从学习、活动、管理、作风4方面入手,全力锻造过硬“纪律部队”。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精心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和案件审理业务培训,切实淬炼铸强“看家本领”。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再出发”主题演讲比赛,开展“书记讲党课”“廉政警示教育”“重温真理味道”等主题党日活动,引领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修订完善委机关11类33项制度,实施工作效能管理,强化跟踪问效,严肃责任追究。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从组织建设规范化、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化、业务工作专业化、案卷资料精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5个方面,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十条禁令”,制定《富平县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规范。检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发放问卷调查表1150份,个别谈话103人,收集意见建议6条。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跑风漏气、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战斗正未有穷期。2019年,富平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动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富平县纪委监委 雷向锋 孙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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