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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富平县2018年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五项专项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01 17:00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富平县纪委监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征程中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牢政治机关定位,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保持韧劲恒心,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五项专项工作,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实际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让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必须保持韧劲、坚定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县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协助县委制定《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就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等7方面工作落实提出细化要求;协助县委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对持续纠治“四风”,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提供基本遵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

  紧扣重要节点,强化执纪监督。先后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分6批次向63家单位反馈整改问题100个,诫勉谈话18人,书面检查6人,批评教育20人,谈话提醒8人,完善制度27项。

  开展“一桌餐”吃请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成立13个专项检查组,对标6项内容,检查单位22家,发现问题10个,全部发函督办,督促整改落实。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要求副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在向本单位申报婚丧嫁娶事宜的同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备案,以利随时督查,推动全面从严。一年来,全县正科级干部向县纪委监委申报婚丧嫁娶事宜29起,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备案37起。

  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问题。针对暑期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及时推送禁办通知和温馨提醒,联合县公安局、广电中心,成立明察暗访组,突击检查城区部分酒店及娱乐场所,深入排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线索,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专项治理。采取单位自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集中3个月,重点就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吃喝和报销个人花费和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批次19起19人。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动贫困群众“奶酪”的严惩不贷

  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必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把这一政治任务扛牢抓实。

  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多次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和全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例会,对专项治理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夯实工作责任。印制专项治理《通告》,在全县16个镇(街道)及268个行政村醒目位置张贴,并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大力营造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浓厚氛围。 

  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给16个镇(街道)和脱贫攻坚“八办五组”等14个牵头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写信,要求其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并与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一起向县纪委监委签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承诺书》,强化压力传导,推动担当作为。

  围绕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截留私分等问题,成立专项督查组,发现问题线索12条。对齐村镇、美原镇、教育局、住建局等5个镇17个部门进行巡察,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61条。同时,利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节假日对扶贫政策落实、驻村扶贫干部在岗、包联单位工作开展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扎实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在全县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印发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具体意见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将11方面30项整改任务细化为75小项。成立4个督查组,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制发督查通报,持续督促整改。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其中县纪委监委直查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分别占全县46.4%、48.7%),约谈16件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次10件11人。

  不断强化扫黑除恶、生态环保、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助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畅通群众信访举报途径,发挥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行为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做好移送台账更新管理。一年来,查处党员干部涉嫌涉恶问题1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强化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成立专项纪检监察组,制发《富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专项督查方案》,创新开展“行政效能革命”、投资与发展环境治理、“最多跑一次”等行动。重点督查10个部门、7家企业,多次明察暗访一线政务服务窗口,摸排问题线索7条。召开企业座谈会及走访落户部分企业,提出6条整改建议。将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与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相结合,制发《富平县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各单位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重点就该放不放、违规罚没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逐一摸排。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箱,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逐步形成“窗口单位自查、群众助力监督、定期巡察检查”的监督体系,从专项督查转化为常态检查。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64起,处理68人。

  聚焦损害生态环境背后党员干部的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联合环保部门成立督察组,多次就县内重点企业、县城主城区在建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发现4家县内在建企业4方面问题,现场督促整改。通过查阅整改台账、实地检查以及深入群众走访等方式,督查8个镇(街道)35户“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情况,对企业未完成“三清”工作、整治台账不细致、弄虚作假等7方面问题,联合县政府督查室持续督办问责。建立“信访受理群众举报”“专项治理摸排线索”“重点分流上级交转办”线索受理方式,受理举报3件,主动摸排7件,上级交转办4件。认真做好生态环保追责问责“后半篇文章”,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持续关注,严格复核整改情况。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19起,处理28人。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2019年,富平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以强化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五项专项工作为抓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高质量答卷。(富平县纪委监委 雷向锋 王晓欢 同增峰 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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