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推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稳步开展,聚焦全县“双十工程”和其他重点项目强化监督检查……
去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定位,紧密聚焦监督首责,采取“三突出三推动”举措,将政治监督贯穿到推动重大工作部署、推动重要任务落实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在抓实抓牢政治监督上下功夫、出硬招、求实效,为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建设新时代“三个富平”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新时代意味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担当。
该县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立规矩、正风气,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会同组织部门印发《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把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紧密结合,与贯彻“五个扎实”要求紧密结合,深入查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成立16个督导组,全程督导95个单位民主生活会,从严把关、仔细点评。全面助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深入开展,编印《专题教育警示教育手册》两期,筛选中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40起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长鸣“警世钟”、筑牢“警戒线”、常怀“敬畏心”、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对标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方面整治重点及相关内容,梳理和细化26类问题表现,制发《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夯实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求综合运用调查研究、座谈访谈、问卷调查、案例剖析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对标排查问题。把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组织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领导干部带头抓落实,着力建立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干群关系和“亲”“清”的政商关系,让“不收不送”成为习惯。截至目前,全县主动上缴违规收送礼金98起,纪检监察机关摸排问题线索3条。
把聚焦全县中心工作,监督中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紧紧拿在手中,制定《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2019年“双十工程”和其他重点项目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助力追赶超越。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局、县国土局等单位,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督促镇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多次深入实地,重点查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清理整治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纵容包庇违规违法建设“大棚房”以及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等问题。截至目前,27处违建设施已清理整治完成。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惩腐败、保持震慑,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8年以来,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及监察对象99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23人次(占比42.5%);第二种形态528人次(占比53.1%);第三种形态24人次(占比2.4%);第四种形态20人次(占比2.0%),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从严问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2018年以来,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18起,处分19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36起,处分55人。
突出日常监督,推动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该县坚持从政治上看待作风问题,始终保持定力和韧劲,持之以恒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2018年以来,分7批次向65家单位反馈整改问题102个,诫勉谈话19人,书面检查6人,批评教育20人,谈话提醒8人,完善制度27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和人民立场,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巡察监督质量稳步提高。2018年以来,共开展常规巡察两轮次,巡察党组织23个,发现问题线索723件(涉及科级以上干部81件),常规巡察覆盖率已达42.5%。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56个(其中即查即改问题348个,移交县纪委核查8个)。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与市委巡察组开展联动巡察2次,与市委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对口式”常规巡察,配合市委巡察组完成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持续彰显,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
把严禁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出台“八条禁令”,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工作,要求副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在向本单位纪委(纪检组)申报婚丧嫁娶事宜的同时,由本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备案。2018年以来,正科级干部向县纪委申报婚丧嫁娶事宜28起,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备案37起。
强化深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在《富平廉政网》热点专区创新开办《廉情点击》专栏,主要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违反“六大纪律”、扶贫领域腐败和违规收送礼金等热点事件,把廉情观察的大剖析变成党员干部正衣冠的“大镜子”,达到以案说纪、触及内心的目的,真正让党员干部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警醒一批干部的综合效果,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舆论氛围。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五项专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查基层“微腐败”,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该县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制定《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就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等7方面工作落实提出细化要求。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专项治理,重点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一桌餐”吃请问题专项治理,成立13个检查组,检查单位22家,发现问题10个,全部发函督办,督促整改落实。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起,处分4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批次19件19人。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县纪委多次召开机关会议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例会,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安排部署。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对扶贫政策落实、驻村扶贫干部在岗、包联单位工作开展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先后对齐村镇、美原镇、教育局、住建局等5个镇17个部门进行巡察,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61条。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75件,处分87人(其中县纪委监委直查38件,处分4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次10件11人。
不断强化扫黑除恶、生态环保、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畅通群众信访举报途径,发挥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行为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2018年以来,查处党员干部涉嫌涉恶问题14件,处分16人。制发《富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专项督查方案》,重点督查10个部门、7家企业,多次明察暗访一线政务服务窗口,摸排问题线索7条。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68件,处分72人。聚焦损害生态环境背后党员干部的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联合环保部门成立督察组,多次就县内重点企业、县城主城区在建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发现4家县内在建企业4方面问题,现场督促整改。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19件,处分28人。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重点从统筹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主动排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特别是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党内问责和领导干部问责等方面不断强化监督,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向祖国70华诞献礼。(富平县纪委监委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