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现象反弹的问题,近日,白水县印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提出“九严禁”狠刹领导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扩大规模宴请等不正之风。
一、严禁提升办事格次。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领导不准以朋亲身份出席仪式。
二、严禁广告宣传。不准以电视、悬挂横幅、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打广告,面向社会进行宣传。不得在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处燃放鞭炮。
三、严禁超范围邀请。不准以发请帖、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各种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和非亲属赴宴送礼;不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以组织的名义代领导干部通知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四、严禁变相办事。不准借举办孩子满月、完灯、升学、乔迁、“封顶”等仪式敛财。
五、严禁大操大办。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国家公职人员(除己亲、县境外来客外)一律不准就餐。严禁使用公车,严格控制个人租用车辆和私家车数量,提倡使用大巴车。不准分批次宴请,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和数量限额(20桌以内)。
六、严禁公务人员参与操办。不准国家公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参与操办、特殊情况确需请国家公务人员帮忙操办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报县纪委备案。
七、严禁公款送礼。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公款送礼;不准个人以单位名义参加宴请和送礼;不准个人在任何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礼品、礼金。
八、严禁收受钱物。不准收受任何单位的礼品、礼金(正常悼念送花圈、挽联除外)。
九、严禁庸俗迷信活动。不准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的装扮、抽打、游街等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白水县纪委 孙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