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下发后, 白水县坚持“早、严、广、重、快”,严格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狠刹奢靡浪费之风。
“早”传达。及时将上级文件转发至全县各镇、各单位,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厉行勤俭节约,遏制奢侈浪费,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日风气,切实将《通知》的各项要求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严”明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核算关、审计监督关。对拟订制、购买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的,一律取消订购计划。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通知》要求,切实管好所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广”宣传。在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白水清风网开设专栏,全文转发《通知》,并通过县电视台“滚动字幕”播放《通知》的具体要求,实现宣传范围全覆盖。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将《通知》要求编成短信向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发送,进一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重”监督。抽调专门精干力量,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各镇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早予以纠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快”问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整顿大排查活动及“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坚持“零容忍”,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铁的纪律确保《通知》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促进作风转变。(白水县纪委 王红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