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水县纪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监督责任,聚焦主业,强化纪律审查,抓早抓小,从严执纪,尤其是利用警示训诫防线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对有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存在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党员干部,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制度,实行超前防范,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形成防范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对一般干部的警示训诫谈话,县纪委责成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进行,结果报县纪委训诫室备案;对副科级干部由一名县纪委常委主谈,训诫室主任和调查组参与进行谈话;对于正科级干部,实行由分管县级领导牵头,县纪委常委和训诫室主任参与对其进行谈话。今年上半年,该县项目办党支部书记杨某在县纪委明察暗访时,未在岗,违反了工作纪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赵雅丽、县纪委一名常委、训诫室主任,对其实施责令纠错谈话,使其认清问题危害性,切实改正错误,起到了保护挽救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该县今年以来已对8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白水县纪委 张扬斌 赵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