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镇(办)纪(工)委力量薄弱、工作乏力、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等现状,县纪委通过调整分工、配备专职纪(工)委副书记,突出考核问责三项举措,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调整镇(办)纪(工)委分工,聚焦本职主业。在县委大力支持下,县纪委要求各镇(办)党(工)委及时调整纪(工)委书记分工,确保纪(工)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它工作,把全部精力用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着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配齐配优纪(工)委专职副书记,加强队伍建设。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各镇(办)党(工)委提名的镇(办)纪(工)委副书记进行考察,配齐配优了全县8个镇(办)的纪(工)委专职副书记,健全了纪委基层组织。为了使新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纪(工)委副书记尽快进入角色,县纪委将对他们进行专题培训,并分批到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使他们迅速提升业务素质,更好的协助镇(办)纪(工)委书记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突出考核问责,强化压力传导。根据“三转”要求,县纪委充分利用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强化奖惩问责,侧重对纪律审查、监督、宣教三项重点工作进行考评。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排名靠后单位的党(工)委和纪(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对“零查处”镇(办)的纪(工)委书记就地免职,县委对该镇(办)党(工)委书记调离原单位。(白水县纪委 张小虎 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