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纪委坚持制度先行,强化顶层设计,着力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加速提升。
夯实“两个责任”机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查找履行“两个责任”方面问题和不足,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实施意见,明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推动落实不力、执行监管不力等九种情形,要追究责任。印制1500本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准确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踏石留印”“有迹可循”。
严格案件审办机制。突出查办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修订完善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移送《暂行规定》,制定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办法,推行定期约谈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规范案件查办。启动 “12388”网上举报信息系统和网上办信系统,成立了部门办案协作区,整合了办案力量。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制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规范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办法,开展了“案件查办月”活动,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近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25件,立结案件344起。
细化考核落实机制。每年都制定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在纪委全会上与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委局机关各室(办)签定目标责任书。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近年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6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修订完善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实施细则,先后召开9次述廉述责大会,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
完善纪律纠风机制。制定强化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任务、加强问责。制定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积极推行村级红白理事会,规范村级操办要求和标准,社会反响良好。出台行政“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规范了行政效能责任追究的程序。近年来,查处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典型问题63起,纠正制止“三乱”行为113次,查处涉及投资环境问题28件。(白水县纪委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