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皋镇城镇办主任高万劳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女儿办理了两年城镇低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2、史官镇邱坪村村委会委员陈江明因违规为全家四口人办理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固镇田家河村主任田勤孝因违规办理四人低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白水县杜康镇鸭洼村主任景金玉在扶贫搬迁工程争取项目中,违规向每户群众收取50元“跑路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城关镇街道办冯雷村原主任田冯孝违规向村民收取合疗证工本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史官镇邱坪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明更换合疗本违规收取村民合疗工本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林皋镇古槐村党支部书记李刘喜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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