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水县纪委监察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常态,以落实监督责任为主责,以强化执纪监督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践行“四种形态”,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止目前,共查处违纪问题527件,其中,第一种形态360件,立结案件167件,挽回经济损失748551元。
学习教育转变监督执纪理念。该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专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坚持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转变监督执纪理念。
抓小抓早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细则》,强化约谈工作,严格落实诫勉谈话影响期,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不定期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约谈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已成常态。截止目前,共提醒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约谈党员干部360人次。
保持高压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实行纪律审查工作常委负责制、倒查制、经费保障制、协作区办案制、定期通报制、一案双查制、实时上报制等制度,不断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紧紧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助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着重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均作为审查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不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纪检、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大力构建社会反腐的整体合力。到目前,共立结案16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2件14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58件60人,“三个助力”案件49件60人,党内问责53件,行政问责9件。 (白水县纪委 孙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