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五,清明节,遵规守纪过廉节。讲文明,树新风,警钟常在心头鸣……”这是清明节前夕,白水县纪委监委给全县党员部推送的一条“廉洁寄语”,用“微提醒”传递“微关爱”,在倡导摈弃各种祭扫陈规陋习的同时,时刻紧绷纪律弦,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提神醒脑”。
宣传在前早预防。在清明节前,该县充分利用白水宣传、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白水清风网等媒体平台,重申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务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以及迎来送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公序良俗,文明过节。
监督在中摈陋习。清明节期间,该县纪委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紧盯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违规公款吃请、组织踏青旅游;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问题;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等节假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主要通过查阅财务凭证、调阅公车派出记录、查看视频监控等多种途径,收集问题线索,对发现的线索按照规定移送核查。
问责在后严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节日期间存在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白水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