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在全县广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效能投诉制、过错追究制、绩效考评制等加强效能建设的八项制度。以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改进机关作风,建立“民主、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该《意见》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紧紧围绕以工业强县建设为重点的五项建设,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建立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八项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将聘请特邀监察员对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年底进行综合评议和考核,并以此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投资环境考核的依据,对于工作突出的,通报表彰;工作滞后的,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追究主要领导。条管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大荔县纪委 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