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合阳县按照用准人、用好人,防止“带病”上岗现象发生的用人原则,从严把“廉政鉴定关”入手,先后共对80名新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为组织用人提供了依据。 该县规定组织部门在确定考察对象之后,应将考察对象名单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鉴定。县纪委通过召集信访室、案件室、廉政办以及县信访局、计生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在认真查阅廉政档案材料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廉政走访活动,对考察对象进行廉政评议。鉴定内容由纪检机关对拟提拔任用对象个人是否廉洁、抓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否有力等提出鉴定意见,切实实现廉政鉴定不回避、不偏袒、不含糊。同时要求未经纪检机关提供廉政鉴定意见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为使鉴定工作高效高质运作,他们还分级建立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的有关资料,包括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个人兼职情况、个人收入申报情况、个人家庭住房情况等;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资料;领导干部个人廉洁从政受表彰奖励的资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的资料;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资料;诫勉谈话材料和信访监督函复资料;领导干部个人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调查作出的结论和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组织处理、行政处罚的资料。 截止目前,该县已对全县16个乡镇、73个部门单位的在职领导干部分别建立了廉政档案,从而提高了他们廉政从政的自觉性,实现了组织用人的规范化管理。 (合阳县纪委 李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