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和廉洁从政。近年来,该县严格落实行政责任制度,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行政问责制度初步形成体系,行政问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一、加强领导,宣传发动,开创行政问责工作新局面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监察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人劳、财政、经发、民政、广电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行政问责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行政首长制原则,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了责任,形成了领导挂帅,纪检监察督促检查,部门参与,领导小组协调的行政问责工作机制,从而全面夯实了行政问责工作的组织基础。从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抓起,逐级召开行政问责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行政问责工作的目的、意义、重点和要求,从而形成“人人了解行政问责,人人关心行政问责”的浓厚氛围,为行政问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二、“PDCA”工作体制,确保行政问责工作全面实施 ---Plan(计划)。一是制定出台了《富平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试行办法》,更加明确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职能部门、政府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行政问责的范围、内容,对因失职、渎职、领导不力造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出现问题的,在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推诿塞责、应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的,专项整治过后未建立长效机制出现区域性反弹的实行问责办法;明确了行政问责的方式、机构、职责、程序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问题,二是在年初制定的《富平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中,将行政问责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层层下达,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Do(执行)。对照《安排意见》以及《试行办法》,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工作的各项措施,坚持有责必问、违纪必究、出事“买单”,让工作不负责任、制度不执行、管理不到位的人付出代价。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问题。07年,对我县美原镇派出所违规扣押县人大代表一事进行了调查,对该派出所所长给予行政免职处分。08年3月,县监察局配合市纪委调查组,对我县盐业公司职工反映该公司在盐业体系上划过程中违规进人、未集中组织待岗职工学习盐业体系上划文件、违规集资、欠缴职工养老金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同时,针对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我县制定出台了《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07年4月我县老庙镇上河村7组一花炮工区爆炸事故的7名相关行政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理,其中警告、记过3人,诫勉谈话4人。今年三月,对老庙镇河绕村陈登奎花炮工区爆炸事故进行了调查,对包联该工区的安监局监察大队1名行政责任人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 ——Check(检查)。一是对行政问责工作进行质量考核。按照单位定期自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系统地考核行政问责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县政府确定“12项民生工程”的工作部署,从工作推进、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质量效果等方面,实施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和行政问责,切实维护了县政府的权威,保证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三是对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开展行政问责。以严肃工作纪律为突破口,对机关上下班秩序、工作期间玩电脑、炒股,公车迎亲、午餐饮酒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全县机关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 ——Action(修正)。定期对全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行政问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奖优惩劣,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问责工作的各项措施,改进和完善行政问责工作。 三、构建完整的行政问责体系,形成工作合力一是督促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个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和相关的工作制度,成立工作机构,设立投诉信箱、投诉电话,形成了全县对行政问责工作齐抓共管的机制。二是对群众投诉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既保证监察机关集中力量调查重点问题,又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作用。三是监察机关直接调查的行政过错问题,一般在查清事实后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主管部门,由其拿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以增强各部门在行政问责中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四是建立监督部门责任追究的链条,加强政府监督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行政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执法文书和重要文件抄送制度。四、延伸工作链条,构建工作网络以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问责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各乡镇行政问责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建设纵到乡镇横到县局的全县行政问责网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选题立项,对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优化经济环境、转变机关作风和涉市重点工作实行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及时通报表扬,对作风涣散、效率低下、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通报批评,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富平纪委 监察综合室 马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