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鉴定的有关规定,对拟提拔干部都要由县纪委对其个人是否廉洁、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凡鉴定不过关者,一律不能提拔重用。具体操作办法是:在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对象名单后,县纪委根据近三年来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问题的核实以及其它方面的专项调查情况,采取“四审一汇”的办法,即:对相关人员分别由县纪委信访室、检查室、纠风室和廉政室审核有关方面的情况,然后统一汇总,提供准确、客观、全面的廉政鉴定意见,最终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同时,我们将上级有关部门拟表彰的先进个人也纳入廉政鉴定范围,鉴定不合格或有重大问题者,一律不得表彰奖励。今年以来,我县共对65名拟提拔对象和87名拟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进行了廉政鉴定,其中有1名拟提拔对象因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未能通过廉政鉴定关,没有得到提拔重用;有3人被取消了评先评优资格。 (富平县纪委 杨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