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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四个模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8-14 06:15
公安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维护党的纪律、实行党内监督、确保警令畅通等重要职责,担负着加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任。为此,韩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争做“四个模范”。
一是争做党性修养的模范。公安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注意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锻炼,注重个人修养,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把握,把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作为终身任务,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二是争做刻苦学习的模范。公安纪检监察干部心存一份本领恐慌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使命、一种职责、一种终身追求来对待,以滴水穿石的恒心和毅力锲而不舍地学习,博学笃志,切问近思,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达志,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
三是争做与时俱进的模范。公安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寓于创造性。树立创新意识,敢于冲破不合时宜的观念,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是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公安纪检监察干部保持清楚头脑,时时处处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约束自己守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起码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始终保持公安纪检监察干部的高风亮节和浩然正气。(王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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