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加以把握,时刻与县委、县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措施同步,做全面发展的有力促进者和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积极营造者。强化对全县中心工作、优化投资环境、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和《工作规划》的要求,坚持预防与惩治并重,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不廉洁苗头要开展专项治理,对虽有错误但够不上追究纪律责任的干部,及时提醒,帮助整改;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对受处分人员及时回访,帮助他们卸下包袱,积极干事,同时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综合效果。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办事不公、索拿卡要等典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是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把反腐倡廉纳入党的建设和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稳步推进。(合阳县纪委 李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