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近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作风建设“五个一”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出台三个评比办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三种能力。
出台月工作评比办法,提升机关科室工作能力。办法明确了月工作评比的原则、范围、办法,采取基本分和加减分的方法,根据科室职能,量化评比标准。共涉及共性要求、个性任务2大部分9个方面内容,每个方面都确定了基本分值和加减分值的具体标准。根据各室综合得分,来确定每月工作先进科室,并将评比结果计入该科室的半年工作评比。
出台半年工作评比办法,提升机关人员争先能力。办法除明确半年工作评比的原则、范围、办法外,重点突出了对县纪委机关的个人评比。个人评比采取基本分和加减分的方法,根据表现,量化标准,涉及思想政治觉悟、遵守上班纪律、履行个人职责、开展工作创新等10个方面内容,各方面都确定了基本分值和加减分标准。同时,对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党纪国法的机关人员,明确规定取消其参评资格;对于半年工作评比中连续三次评为后3名的干部,建议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出台全年工作创新评比办法,提升干部队伍创新能力。办法规定工作创新或机制创新主要包括贯彻《实施纲要》和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查办案件和案件协调管理工作、案件审理和信访举报工作等14个方面的评选范围,明确了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创新或机制创新的内在含义,并设立了全县反腐倡廉创新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档次以及各自的参评条件,细化了参评程序和奖励办法。
为确保三个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该县采取大会动员、深入学习、交流心得、座谈讨论等形式,全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认识统一性和参与积极性,并以县纪委常委会名义下发文件,成立检查评比领导小组,定期对月工作、半年工作、全年工作创新进行督查指导,并将评比结果计入该科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选先进、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