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蒲城县由17名县级领导带队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163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分为17个组,组长由联系乡镇、部门的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部门有关领导担任,具体工作由纪委负责。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单位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资料(包括各种制度等);找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党政班子成员向全体干部职工作廉情书面报告,全体干部职工对党政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进行民主测评。本次检查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在检查中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县纪委对本次廉政检查做好反馈工作,对在检查、公布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及个人要提出来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蒲城纪委 李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