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召开机关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出席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暨加强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大荔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银仓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曹拉成主持会议。
张书记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关键、组织建设为基础、作风建设为重点、制度建设为保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即: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张书记强调,“五严守、五禁止”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准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对照执行,同时要严格遵守《大荔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切实做到政治坚强,对党忠诚;勤奋学习,提高素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心系群众,服务人民;遵纪守法,依法执纪;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谦虚谨慎,品行端正。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荔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