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潼关县纪委监察局积极适应新常态,建立完善四项制度,努力创建“学习型、实干型、担当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纪委机关全体人员例会,学习政策文件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听取各室对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月初召开一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例会,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通报本月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月重点工作;探讨交流工作特色、经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筛查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协作区办案协作力度。 实行工作日志制度。“一日一记录”,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天记录工作日志,把主要工作的事项、办理时间、办理结果逐一登记备查。机关干部的工作日志每周末由室主任审核签字,每月由主管常委审核签字。县纪委书记不定期调阅班子副职工作日志和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工作日志,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实行纪委常委和委局各室包联基层工作制度。重点做好包联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每名常委、每个室联系1个镇和8到10个部门,对包联的部门承担监督责任,每2个月深入包联镇集中检查指导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深入包联部门集中检查指导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包联单位(镇)发生的严重腐败案件的问题,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在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包联人的监督责任。
实行岗位目标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年初,县纪委办公室制定下发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和各室目标任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和各室对下发的岗位目标再量化到人,由县纪委办公室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半年考核通报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相对靠后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同时对委局干部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并作为干部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潼关县纪委 袁秋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