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纪委把查办案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实践,重视以案促教,强化案件查办的教育功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关口前移,抓好诫勉谈话。在办案过程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对轻微违纪人员进行警示训诫,责令写出深刻检查,限期改正错误,或运用组织措施进行处理,防止违纪问题发生。二是剖析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蒲城县纪委、监察局将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剖析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到监狱听取违法犯罪人员悔过发言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长鸣警钟。同时,查结的每一起案件均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制度建设,力求“查究不忘立制、处理不忘警戒”。三是回访谈心,抓好转化工作。蒲城县纪委把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作为查办案件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人性化办案,对犯错误受处分人员,有针对性做好回访工作,了解掌握思想动态,体现组织上的关心和温暖。对被诬告的人和事,及时进行调查,弄清真相,澄清事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近年来,蒲城县纪委先后给予65名党员干部警示训诫谈话,对3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谈心,没有一人重复违纪。(蒲城县纪委 李海鹏、万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