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华县法院结合“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以学先进、树形象、爱岗位、比奉献为工作目标,再次掀起学习优秀法官王兴民先进事迹的新高潮。
去年6月14日,华县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兴民因积劳成疾,永远地离开了他挚爱的审判岗位,年仅47岁。 他的先进事迹被《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渭南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宣传和报道。经过新闻媒体报道后,王兴民同志恪尽职守、鞠躬尽瘁、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在东秦大地父老乡亲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渭南市委政法委、渭南市中院、华县县委、县政府及华县法院相继下发文件,号召开展向王兴民同志学习活动,王兴民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巡回报告。
作为华县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他的事迹深深感召着该院的每一名干警。该院再次号召全院干警要以王兴民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坚定信念、胸怀大局、克己奉公、任劳任怨,把工作当事业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无私奉献精神;学习他勤奋好学、潜心钻研、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成为一名技能过硬优秀法官的敢为人先精神;学习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贴乎民情、顺乎民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了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工作中的大爱无私精神;学习他热爱生活、关爱同志、清正廉洁、甘守清贫,用自己一身的浩然正气感召身边每个人的廉洁奉公精神;学习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用自己超乎寻常的顽强意志与病魔作斗争的顽强拼搏精神。
通过对王兴民事迹的再学习,激励广大干警以先进为榜样,牢记党的宗旨、心系群众、勤政廉政、公正司法、服务人民;教育广大干警对照先进查找差距和不足,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立足本职,扎实工作;鞭策广大干警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我院工作更上新台阶。
该院干警在学习活动中,纷纷表示要以学习王兴民同志先进事迹为导向,进一步弘扬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要以学习王兴民同志先进事迹为动力,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以学习王兴民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华县法院 路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