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在严格执行重点企业负担监督制度和检查收费登记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执收部门执法执收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同时,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大胆探索,率先实践,全面推行了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派驻特派员制度。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选调了l5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治理投资与发展环境特派员,派驻到32个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求特派员做到“四个第一”:企业发生投资环境问题时,特派员要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弄清情况,第一时间反馈信息,第一时间协调处置;努力当好“四员”:即企业的“守门员”,挡住所有违反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各项规定的“不速之客’’;企业的“服务员”,“门难进”,由特派员陪着企业老板一起进,“脸难看’’,由特派员陪着企业老板一起看;企业的“信息员”,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把最真实、最直接的企业运转信息和投资发展环境状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企业的“监督员”,在搞好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义务监督好企业诚信为本,守法经营,维护好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特派员共为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79件,抵制不合理检查收费40次,减轻企业负担70余万元,反馈撤消不合理检查收费申请42份,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三乱’’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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