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平县一直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今年,为了进一步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不断改进,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我县投资环境的“洼地”效应,促进富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富纠办发【2008】2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全县各部门(单位)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选聘监督员的范围、程序、标准、监督员工作职责、聘请部门(单位)职责以及聘请部门(单位)和监督员工作纪律。 截止目前,全县各部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并按照要求选聘监督员共312名,颁发了聘书和监督员证,并陆续对监督员进行了必要的培训,及时提供了有关政策、业务等方面学习资料。这些政风行风监督员将参与聘请部门(单位)组织的有关政风行风建设各项监督检查活动;广泛听取、了解、收集群众对聘请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聘请部门(单位)反馈;及时劝止聘请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并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映;就聘请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每年不少于5条的积极性意见和建议;兼任县纠风办的纠风信息员,积极向县纠风办反映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提供纠风工作信息。这些监督员作用的发挥必将力促富平县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