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涉路人员执法行为,优化投资与经济发展环境。华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遏制公路“三乱”现象。一是与各涉路单位签定《公路无“三乱”承诺书》,明确了各涉路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各涉路单位执法车辆必须在6月20日之前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未安装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执法。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有关规定》,重申和强调了有关纪律,对违反规定查证属实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三是设立投诉举报热线,指定专人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全县予以通报。(华县纪委 王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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