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纠风办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全面展开各项工作,突出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明“六条”禁令,防止教育乱收费。
一是严禁学校及教师个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二是严禁学校及教师个人向学生征订或变向推销教辅资料;三是严禁学校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收受学生家长的有价证卷、礼金和各类性质宴请或向学生家长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四是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上的便进行有偿家教和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形式的兴趣班、补习班;五是严禁教师在校外经商乱办各类培训班或参与各类商业性质的培训班;六是严禁学校代办保险或强行要求学生购买保险;凡违反以上禁令的单位或个人,县纠风办都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许晓奇 温耀锋)
欢迎投稿 版权所有: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渭南市监察委员会 渭南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运行维护投稿邮箱:xyqf.gov.cn@163.com 陕ICP备09005814-1号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