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富平县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动静结合”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27 04:18

“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降低15%;严禁用公车进行旅游、参加婚丧喜庆、接送子女上下学等各种公车私用行为……”这是富平县近期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中提出的硬性指标和明确要求。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富平县采取出台规定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动静结合,强化举措,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节俭运行。

一方面,明确规定促执行。该县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使规范工作有据可依。《规定》明确了“七严禁”(严禁以本单位以外的任何名义购置公务用车;严禁用公车进行旅游、参加婚丧喜庆、接送子女上下学等各种公车私用行为;严禁公务用车从事对外出租等经营性活动;严禁长期租用车辆;严禁领导干部和其他非驾驶人员驾驶公务车辆;严禁挪用车牌、套牌;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军警车号牌和未经批准私自安装警灯、警报器等警用设备)、“一严格”(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一车一牌管理使用规定)、“一加强”(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开展技术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的要求。此外,该县要求在购置新的公务用车时,各单位必须交回旧的公务用车;同时,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逐步实现单车费用定额核算。

另一方面,实施突查促落实。9月9日,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公车私驾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察局与县交警大队联合,组成突击检查组,兵分4路,分别在城区主要路段重点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私驾公车情况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同时,在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该县又出台了《关于国庆节期间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除了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外,并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在节日期间进行专项检查,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除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性质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曝光。 (张双平 雷向锋)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