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乱收费的有关规定,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中小学校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明确政策,统一思想。7月初,印发了《白水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放暑假的通知》(白教发〔2010〕178号),明确要求各校要认真执行省、市、县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利用暑假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不得擅自利用假期在本校或租借校外场所,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办各种面向学生收费的学科类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
强化教育,筑牢防线。7月12日,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长专题会,对治理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工作进行了再学习,再教育,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打牢了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础。
严明纪律,遏制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向各校、所有教师及群众明确:对于各种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发现一处,曝光一处,查处一处;对顶风违规办班、补课的教师,除全县通报批评外,当年师德考核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准评为各级各类先进、晋升职务;对涉及违规办班、补课的学校,除全县通报批评外,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校长、主管校长各种评优资格。
加强督查,确保成效。一是要求各校迅速组织人员对本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进行详细排查,并与7月16日上报结果;二是将于7月下旬,由主管局长牵头,局教育、人秘、计财、成教等相关股室配合,邀请监察、纠风、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治理各种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7月13日,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对该县5所学校进行了明察暗访,没有发现一例补课现象。(王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