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韩城市物价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多措并举全面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价格舆论环境
在当前价格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韩城市物价局充分认识“两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大力宣传政府在发展生产、促进流通、保障供应、加强监管、安定民生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增强群众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同时,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制定价格,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误导群众,加剧社会恐慌心理,引发群众争购抢购。
二、强化监测预警,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一是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奶、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
二是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建立更加灵敏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扩大监测覆盖的广度,拓展监测数据的深度,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
三是大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价格监管快速反应能力。市场价格如发生异常波动,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妥善处置,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三、提高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政策。
一是继续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和政策,继续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
二是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四、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市场货源供应。
韩城市物价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加强货源的采购和调运,充实必要的储备和库存,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五、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恶性炒作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态度坚决,行动果断,措施得力,坚决抑制不合法不合理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和价格秩序。
二是有针对性地选择粮食、蔬菜、液化气、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当地群众喜爱的地方特色食品,柴油、化肥等生产资料,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服务,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领域作为价格监管的重点。
三是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的恶意囤积行为;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四是对于查实的案件,加大制裁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六、畅通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各类价格举报。
节日期间,韩城市物价局扎实安排值班工作。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在提供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按工作程序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韩城市物价局以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强对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有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副职领导具体抓、各同志认真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全局把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等形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在春节前组织开展2至3次大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市场检查,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韩城市物价局 高江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