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加强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基层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推进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大荔县政府纠风办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以及对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今年“创建活动”将所有的基层单位都纳入“创建活动”范围,按照“依法行政、办事公开、工作高效、服务优化、勤政廉政、勇于争先、业绩突出、人民满意”的创建工作要求,通过坚持信息公开、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廉洁自律、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对基层单位的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评议方式继续按照“条块结合,条条安排,块块评议”原则,由纠风办统一部署安排,基层单位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各镇具体承办本辖区基层单位评议工作,评议工作主要通过召开评议评选大会、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各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等方式进行,评议评选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办法。
纠风办要求各基层单位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做出安排部署,确保此项工作全面落实;二要注重创建实效,要始终把服务群众放在突出位置,着眼于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于解决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惠及于民、取信于民;三是各基层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创建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荔县纪委监察局 刘欣)